放下自我,正確對待修煉

放下自我,正確對待修煉

尊敬的師父好,各位同修好,

我於2007年在法國開始修煉,2009年加入歐洲天國樂團。下面是我參加天國樂團的修煉體會。

我從小就對音樂和演藝方面感興趣,可是在我生活的環境中一直沒有機會在這方面發展。少年時代我參加了學校的銅管樂隊,我所學的樂器是粗管上低音號(Euphonium)。由於當時家庭環境的侷限,我沒有自己的樂器,只能利用每週兩次的課外活動時間在學校練習演奏。臨畢業那一年學校組織銅管樂隊到北歐的參加音樂節,我很興奮。但是去歐洲的旅費非常昂貴,父親很為難的問我是否可以不參加,但我無論如何不願錯過這難得的機會。好不容易父親勉強答應了,可是過了幾天,校長突然宣布:所有畢業班級得提前終止課外活動,我不能再參加銅管樂隊了。我非常難過,因為,等畢業離開學校之後,以後也不會有機會再參加樂團了,去歐洲表演更是一件遙不可及的事情。那時的我哪能想像得到,師父早已經給我安排了比那更好的。

多年後我來法國,開始修煉大法。我加入了歐洲天國樂團,彌補了少年時代的那段遺憾,如今,天國樂團也成為我非常珍惜的一個修炼环境。

从參加樂團的第一天起,各種心性上的考驗就接踵而來,我的執著心一個一個的被暴露出來。開始的時候,樂團的同修看到我有以前學過的基礎,都很高興我能加入樂團,我經常聽到一些誇獎的話,這讓我開始沾沾自喜,執著於自己的技能,但其實我的演奏水平非常有限。早期的天國樂團里,有許多成員是完全沒有音樂基礎的。當我聽到別人吹錯或者節拍不準時,我就很不高興,有瞧不起的心,甚至還暗自希望某些團員離開樂團。有時我會故意大聲吹奏,想要蓋過那些節拍不準的聲音。那時的我,對大法和修煉都沒有真正認識,我雖然很積極的參加天國樂團和其它講真相項目,但主要原因是出於個人的喜好和追求。

師父在經文《什麼是大法弟子》中講到:“…就說慈悲是正神的一種特性。不是說我想做點好事就是慈悲,那心血來潮喜歡什麼才那麼去做,那不是慈悲,那是出於你個人的喜好。低點說,是執著。”

我雖然走入了大法弟子的行列,每天做三件事,可是基點是為私的。我覺得修煉大法可以讓我成為一個高尚的人,置身於大法弟子的群體中讓我有歸屬感,參加天國樂團滿足了我的興趣愛好。事實上,我並沒有修煉,而是在追求我认为美好的事物。

隨著時間的推移,在學法過程中和在大法弟子環境的熔煉中,我慢慢的才真正走上了修煉的路,明白了成為大法弟子嚴肅意義和我所應該肩負的神聖使命。

我逐漸認識到自己修煉中的根本執著,那就是自私和執著於自我。在很多時候,我對待事情的心態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例如在跟樂團一起演奏時,我經常把注意力專注於我自己的演奏,而忽略了跟整體的和諧;當我聽到別人吹錯時心中所產生的那些負面情緒,是因為在某種程度上,那影響了我。

明慧網有一篇同修的交流中提到:有些同修看到其他同修的不足時表現出的很不善的態度,這跟舊勢力看到大法弟子不精進就加以迫害的表現十分相似,這是舊宇宙特性的體現。看到這篇交流我突然意識到我也有這樣的問題,我心中抱怨别人吹錯和演奏的不好,正好暴露出我自己那些不好的心。在覺得別人錯,別人不好的同時,潛意識中就存在著認為自己對,自己比別人好的觀念。而這個觀念往往阻礙了我看到自己的問題所在。

算一算,我參加歐洲天國樂團已經有十幾年了,可是直到今天我的演奏水平也沒有明顯的進步,一直以來,我都沒做到像樂團要求的那樣經常練習,除了客觀原因之外(如工作、家庭等),最根本的原因是我沒有用修煉人的標準去對待。

歐洲天國樂團裏不同團員的音樂水平差距非常大,所以在要求上也很難像常人的樂團那麼嚴格,在樂團中還有一部分團員對於跟隨節奏、控制音量等這些最基本的方面沒有清晰的概念。相比之下,我觉得我的程度在樂團中不算差。當生活繁忙時,我就把樂器完全擱置一旁,等到要去參加活動或樂團要考試時,才臨時練習一下。雖然我很清楚樂器是需要堅持練習的,但是看到比我程度差的同修也通過了考試,於是我覺得我這樣的水平夠用了,不需要更好。

師父在《轉法輪》<第一講>中說:”有些人他還用滑下來的道德水準衡量自己,認為自己比別人好,因為衡量的標準都發生了變化。”

本來,即使用常人這層理來衡量,作為一個音樂家最基本要求就是勤於練習並努力提高自己的演奏水平,而我對自己的要求卻是“比某些人強就行”。我沒達到作為一個普通音樂家的標準,更沒達到作為一個修煉人的標準。今年當我再次拿起擱置了半年的樂器,重新開始練習時,感到非常吃力。連一些比較簡單的歌曲都不能完全無誤的演奏。我雖然通過了樂團考試,可是心中很愧疚。我告訴自己,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我必須給自己重新設定標準。

我開始嘗試著盡量每天都練習樂器,即使是只練幾分鐘。我把樂器放在客廳裏,而不是像以前那樣放在閣樓上,這樣在一天中隨時可以拿起樂器練一會兒。堅持練習的效果很明顯,演奏時那種吃力的感覺很快就改善了。當樂團在維也納表演時,我非常驚訝於自己的演奏水平在那麼短的時間內所生的變化。雖然那離我應該達到的水平還差的很遠,但是我決定向更高標準努力。

師父在《洛杉矶市法会》(2006)讲法中说:“当樂團演奏的时候,放出的能量相当大。无论从能量的放出,还有你声音的放出,还有音乐、音符的本身,都在起着证实法、起着放射能量的作用。”

師父的話讓我明白:天國樂團的實質是帶給人們認識大法和得到救度的機緣,在另外空間里起到的作用是超常的。音樂表演只是這個空間的表面形式,常人的技能沒有法的力量,只有同化於大法,放下自我,用一顆純淨的心去演奏,我才能真正起到作為天國樂團成員的作用。感恩師尊賜與我天國樂團這個珍貴的修煉環境和用音樂救度眾生這樣美妙的形式。

謝謝師尊!

謝謝同修!